一文详解个人公积金!
一、什么是个人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又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就是一种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专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有住房。
二、个人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
1、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是指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比例,缴存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 5%到 12%之间,例如深圳个人与单位各承担 5%,北京则是各承担 12%。
2、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例如北京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31884 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320 元。
三、个人公积金的用途
1、贷款买房:
个人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离休、退休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出境定居的;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个人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准备材料:
-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申请表:
提取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或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3、提交申请:
提取人持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交申请。
4、中心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提取:
提取人在收到准予提取的通知后,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到相应的银行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个人公积金的转移
1、同城转移: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由原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异地转移:
职工在跨省市调动工作的,可申请将其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申请条件:
- 在调入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 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 无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申请材料: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证明。
办理流程:
- 职工向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邮寄或通过平台传递至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并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入其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六、个人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缴存基数和比例:
缴存基数和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缴存人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时间:
缴存人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欠缴。
3、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提取条件,不得违规提取。
4、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基数、缴存时间、个人信用等因素有关,缴存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贷款额度。
5、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缴存人应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合理选择贷款期限。
个人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住房福利制度,缴存人应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为自己的住房消费提供资金支持。
作者:蝴蝶网本文地址:https://gmrb1949.com/gmrb/460.html发布于 2024-12-11 2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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